平江全域严管!
2024-03-14 08:24:4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邓婷 | 作者:李彬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964
在斑马线前减速慢行、停车礼让

是每一位驾驶员应有的义务

但总有一些驾驶员

遇斑马线和行人不踩刹车

反而与行人争道抢行

近期,县公安交警

将持续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

希望大家开文明车,行文明路

共创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


关于礼让行人的法规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时,应当停车让行。违反规定的,将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记驾驶证3分的处罚

本期今日平江

对“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

未停车让行”

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

希望大家引以为戒、文明行车

车牌号①

违法时间

地点

渝A·821QL

3月8日

天岳街道

碧潭路农行门口

车牌号②

违法时间

地点

湘F·13KP5

3月10日

天岳街道

碧潭路农行门口

车牌号③

违法时间

地点

湘F·LE202

3月10日

天岳街道

碧潭路农行门口

车牌号④

违法时间

地点

湘F·C289E

3月10日

天岳街道

碧潭路农行门口

车牌号⑤

违法时间

地点

湘A·545FK

3月12日

天岳大道

与书院路交叉口

车牌号⑥

违法时间

地点

湘F·5N198

3月12日

天岳大道

与书院路交叉口

车牌号⑦

违法时间

地点

湘F·50906

3月11日

天岳大道

与书院路交叉口

车牌号⑧

违法时间

地点

湘A·J1712

3月11日

天岳大道

与书院路交叉口

车牌号⑨

违法时间

地点

湘F·UR030

3月11日

天岳大道

与书院路交叉口

车辆驾驶时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

“无交通信号灯或斑马线,怎么让?”

“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混行,又该怎么让?”

……

下面这7张图帮你答疑解惑

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


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


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混行


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


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


交叉路口左转车辆


交叉路口右转车辆


红绿灯下显素养

斑马线上见文明

一次停车、一个挥手、一抹微笑

都是城市文明的体现

机动车和行人

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

文明驾车、文明停车、文明礼让斑马线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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