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每一位驾驶员应有的义务
但总有一些驾驶员
遇斑马线和行人不踩刹车
反而与行人争道抢行
近期,县公安交警
将持续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
希望大家开文明车,行文明路
共创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
关于礼让行人的法规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规定: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,应当减速行驶;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,应当停车让行。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,遇行人横过道路时,应当停车让行。违反规定的,将被处以罚款200元并记驾驶证3分的处罚。
本期今日平江
对“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
未停车让行”
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
希望大家引以为戒、文明行车
车牌号① | 违法时间 | 地点 |
渝A·821QL | 3月8日 | 天岳街道 碧潭路农行门口 |
车牌号② | 违法时间 | 地点 |
湘F·13KP5 | 3月10日 | 天岳街道 碧潭路农行门口 |
车牌号③ | 违法时间 | 地点 |
湘F·LE202 | 3月10日 | 天岳街道 碧潭路农行门口 |
车牌号④ | 违法时间 | 地点 |
湘F·C289E | 3月10日 | 天岳街道 碧潭路农行门口 |
车牌号⑤ | 违法时间 | 地点 |
湘A·545FK | 3月12日 | 天岳大道 与书院路交叉口 |
车牌号⑥ | 违法时间 | 地点 |
湘F·5N198 | 3月12日 | 天岳大道 与书院路交叉口 |
车牌号⑦ | 违法时间 | 地点 |
湘F·50906 | 3月11日 | 天岳大道 与书院路交叉口 |
车牌号⑧ | 违法时间 | 地点 |
湘A·J1712 | 3月11日 | 天岳大道 与书院路交叉口 |
车牌号⑨ | 违法时间 | 地点 |
湘F·UR030 | 3月11日 | 天岳大道 与书院路交叉口 |
车辆驾驶时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
“无交通信号灯或斑马线,怎么让?”
“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混行,又该怎么让?”
……
下面这7张图帮你答疑解惑
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
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
机动车、非机动车混行
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
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
交叉路口左转车辆
交叉路口右转车辆
红绿灯下显素养
斑马线上见文明
一次停车、一个挥手、一抹微笑
都是城市文明的体现
机动车和行人
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
文明驾车、文明停车、文明礼让斑马线
责编:邓婷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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